街道关于创建和谐社区的工作计划(2)
,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共建合力为保障,以夯实基础为总体思路,建设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睦的和谐社区,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奠定坚实基矗
构建和谐社区,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组织建设,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逐步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的和谐;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大力加强社区治安建设,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努力繁荣社区文化活动,促进社区居民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和谐;深入开展优化社区环境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构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矗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政治保障
社区建设的基本立足点,就是要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这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为居民群众服务作为社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优良的服务惠及社区群众。要把社区的困难群众作为社区服务的重点对象;要以环境的美化优化为特征,以优美的环境促进社区居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要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先进的文化凝聚人心、占领社区阵地;要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良好的参与机制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要实现上述目的,必须要“以人为本”,促进观念的转变和工作的落实。
1、加强社区党建,创新形式、寻求突破。
构建的关键在党。社区和谐又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加强社区党建,夯实执政基础,对社会主义的形成至关重大。在构建和谐社区中,今后,我们应努力在社区党建工作上有新的突破,在能力上有新的提高,在体制机制上要新的探索,在工作上有新的作为。
2、社区居委会在创建和谐社区中要有新作为。
社区居为会在构建和谐社区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表现在:组织、协调和实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使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调动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深入到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中去,通过开展各种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的依法自治功能、管理服务功能、
社会保障功能、治安防范功能,不断增强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增强服务意识,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服务环境
社区服务是社区最基本的功能,是和谐社区的主题和生命力所在。要按照科学的要求,紧紧围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完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
1、拓展社区服务领域。
要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重点发展面向广大居民的各项便民、利民、护民、爱民服务,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今后,我们要建立健全群众呼声的收集机制,经常、及时地了解群众在物质、政治、精神文化生活上的需求,并根据这些需求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兴办社区家政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文化娱乐服务,重点开发托幼托老、配送快递、家庭护理、修理维护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以及社区保洁、保安、保绿等社会公益性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2、拓展社区服务方式。
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渠道的社区服务投入机制,鼓励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等形式,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促进社区资源最大限度的整合,加快社区服务产业化步伐。坚持把传统与现代的服务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推行、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等有效的服务方式,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务网点,力争形成相互衔接、优势互补、项目齐全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3、拓展社区服务队伍。
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建立起一支由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组成的素质较高的社区服务队伍,实行专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共同协作的活动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快捷和周到的服务。逐渐建立起以街道为中心,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内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的系列化、网络化、规范化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从而形成社区居民自我服务的社区环境。
(三)、推进居民自治,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民主机制
构建和谐社区是居民自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居民自治的推进又要以和谐社区为基础,二者是辨证的统一体,不可分割。只有让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充分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调动他们建设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进一步落实社区自治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依法行政,保证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1、城市基层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依法行政。
要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用民主、法治、引导的方式方法取代过去简单的行政命令。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面向社区,明确与社区之间的职责和关系,做到人员配备、工作重心、服务承诺、监督考评、工作经费到社区。要强化“小政府、大社会”意识,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独立行使管理社区的职权。社区居委会要自觉接受基层政府的指导,履行好法律规定的义务,充分发挥沟通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的桥梁作用,代表居民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依法协助政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采劝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办法,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