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2)
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必须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狠抓重点环节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坚持开展经常性为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和生殖健康系列服务,提高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流引产现象,使育龄妇女享受良好的生殖保健服务。
二要加强生育管理,建立完善二胎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计划内二胎孕产期随访服务制度,乡村两级要做到定期上门,责任到人。全面推行计划内二胎定点分娩制度,对自觉按合同定点分娩的计划内二胎孕产妇,定点单位要给予生育保险和收费优惠。确定为定点分娩的单位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服务站和乡镇医院,严禁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非法接生。严格执行照顾二孩生育只给一次机会的规定,对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溺弃女婴行为或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家庭,均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三要加强B超和中期引产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施行胎儿性别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溺弃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者责任,并通过案件查处教育当事者和广大群众。
四、落实政策,利益引导,切实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
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女孩和生育女孩家庭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是关爱女孩行动的重要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兑现已经出台的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树立“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当前在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要特别在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结扎户保健费发放、义务教育杂费的减免、放弃二孩生育奖励、宅基地划批、土地承包、劳动就业以及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落实政策,使利益导向机制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发挥根本作用。同时,要把关爱女孩行动同计划生育“三结合”、扶贫开发、救助计生困难家庭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帮扶力度,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
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五、明确目标,强化考核,切实加强对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领导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和省市要求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了力争在更短的时间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要继续坚持和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三个一”领导机制。县上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县上从今年开始把此项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对连续两年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非正常升高或人口结构失调问题突出的乡镇,县委、县政府将单独进行跟踪考核,并作为重点,限期整顿治理。县上对乡镇不再下达出生性别比比值考核指标,重点是加强对工作措施和任务落实的检查考核。各乡镇要保证经费投入,确保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担负县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试点工作的常兴镇和营头镇要严格按照县上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整体推进,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