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四五”普法工作总结(2)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在我乡范围内无出现八类重大刑事案件,无出现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通过《出入境管理法》的宣传,我乡偷渡出境现象得到明显好转。
(三)“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我乡“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以大藏村为示范村,创建率达100%。创建工作台帐建设整齐规范,通过了市里的验收;各村完善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村务公开、村帐乡代理制度。
2、通过创建各村级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得到改善,联系更加紧密;加强了监督管理,明确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责任;村民民主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的不足之处。
开展“四五”普法以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地处瑞安市西部欠发达山区,经济贫困,教育落后,群众素质普遍较低,法制意识基础很差,给普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部分村干部、党员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这项工作只是“软工程”,开不开展都看不出很大的区别,工作上有些懈怠,且本身法律素质就不高,不能起到学法、用法带头模范作用。
3、由于教学条件的限制,青少年学法形式稍显单一,学习效果大打折扣。
困难与不足是客观存在的,但相信经过全乡全体干部群众的团结一致、共同努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普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定能得到~的完成各项任务。以上便是我乡“四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成绩是肯定的,但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我们当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依法治乡水平和全民法治素质,为创建我乡的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而努力!